close

 

高雄市議會國民黨團昨(九)日指稱高雄市政府徵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「違法」,對此,高雄市政府表示費用開徵於法有據,而如國民黨團所訴求,不開徵相關費用,不但可能獨厚企業,更將造成全體市民買單。

高市府表示,「高雄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辦法」係依據中央下水道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明文授權訂定,此一辦法的制定,已經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的核定,也已依照地方制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、三項規定送請議會備查在案,程序合法完備。

市府指出,若如國民黨團於預算審議中所主張,將五億餘元污水處理收入全數刪除,則產生大量廢水的事業用戶也不用繳納相關費用,等於獨厚營利事業單位;而若不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,污水還是要進行處理,相關的支出並不會因此消失,反而將改由全體納稅人買單,如此不僅未降市民負擔,反破壞公平正義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rqt8norriu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